最高人民法院關(guān)于中國公民申請承認(rèn)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程序問題的規(guī)定
時間:2022-08-26 來源: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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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條人民法院受理承認(rèn)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的申請后,對方當(dāng)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。TAs巨野信息網(wǎng)-巨野較大的信息門戶網(wǎng)站-webdesigndailynews.com
第二十條當(dāng)事人之間的婚姻雖經(jīng)外國法院判決,但未向人民法院申請承認(rèn)的,不妨礙當(dāng)事人一方另行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。TAs巨野信息網(wǎng)-巨野較大的信息門戶網(wǎng)站-webdesigndailynews.com
第二十一條申請人的申請為人民法院受理后,申請人可以撤回申請,人民法院以裁定準(zhǔn)予撤回。申請人撤回申請后,不得再提出申請,但可以另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。TAs巨野信息網(wǎng)-巨野較大的信息門戶網(wǎng)站-webdesigndailynews.com
第二十二條申請人的申請被駁回后,不得再提出申請,但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。TAs巨野信息網(wǎng)-巨野較大的信息門戶網(wǎng)站-webdesigndailynews.com
備注:TAs巨野信息網(wǎng)-巨野較大的信息門戶網(wǎng)站-webdesigndailynews.com
本條例生效時間為:1991.08.13,截至2022年仍然有效TAs巨野信息網(wǎng)-巨野較大的信息門戶網(wǎng)站-webdesigndailynews.com
最近更新:2021.01.11TAs巨野信息網(wǎng)-巨野較大的信息門戶網(wǎng)站-webdesigndailynews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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